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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續辦理
塔位捐贈流程
手續辦理
一、請家屬於辦件前先至寶塔現場辦理預估位置保留。
二、再至台北總公司契約部辦理進塔手續(承辦人為國寶基金會)。
三、受捐贈者第1、2項應備齊資料:
低收入戶或個人證明文件〈正本〉。
死亡證明書。
火化許可證。
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(無三等親家屬及專案申請時)。
聯絡人身份證影本(視同權益人),與往生者法律上三等親者。
代辦人之身份證及印章。
四、受捐贈條件 第3項者應備齊資料:
上列2-6項。
往生者戶籍所在地之鄰/里長清寒證明文件(正本)。
受捐者的全戶所得證明(家屬至國稅局申請)。
清寒戶之生活狀況說明書。
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:中低收入老人津貼、殘障手冊、轉介文件、捐款清單、醫院轉介單、…。
備註:
一、塔位權狀持有(權益)人不會過戶至受捐贈者或家屬名下,受捐贈者僅享有使用權,並不得無故辦理遷出;一經辦理遷出同案不得做第二次申請。
二、受捐贈塔位成立者,後續相關手續皆需由往生者三等親聯絡人出面主張方得行使。